株洲市天元区国信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我司)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聘2020至2021年度(非自然年,下同)法律顾问,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,欢迎各律所前来竞选。
一、项目内容
1.项目名称:株洲市天元区国信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0至2021年法律顾问项目。
2.期限:本次合作期限为壹年(拟定从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止,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准。
二、服务内容
1.对制定修改我司公司章程、重要规章制度,企业合并(含兼并重组)、分立、改制(含混合所有制改革、员工持股等)、重大项目招投标,企业上市、发行公司债券,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,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;
2.解答我司的法律咨询、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盖有公章的法律意见书;
3.为我司草拟、制订、审查、修改法律文书,提供盖有公章的法律意见书;
4.应我司要求,参与重大商务或法律事务磋商、谈判,进行法律分析、论证,并出具盖有公章的法律意见书;
5.应我司要求,就我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,进行法律论证,提出解决方案,出具律师函,发表律师意见,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、协调、调解等;
6.按我司要求讲授法律事务知识,对我司员工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;
7.起草、审查合同、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;
8.应我司要求,参加公司重要会议、谈判及签约等活动,出具法律咨询意见;
9.出席公司贷款业务项目审查会议,对业务整个流程的重要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及有效防范;
10.办理我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三、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
1.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,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,无行政处罚记录;
2.在服务地有固定合法办公场所;
3.有满足我司法律服务需求的律师团队;
4.主办律师须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,熟悉公司业务、拟代理事务的专业法律知识,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诉讼案件的能力;
5.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,无违法执业的记录;
6.主办律师有良好的沟通、协调能力;
7.与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;
8.主办律师入选株洲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名单库。
四、比选报名
1.时间:2020年 9 月 11 日—2020年 9 月17日,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2:30分至6:00分。
2.地点: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419号华晨御园11栋18楼1822(美高梅酒店写字楼)。
3.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:
①授权委托书;
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;
③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概况、开展业务情况、办公场所及代表性案例;
④主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;
⑤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名单库证明资料。
五、报价文件要求
1.律师事务所《参选函》(附件1);
2.法律顾问服务方案,要求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提供切实可行、适合我司开展的服务方案;
3.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;
4.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概况、开展业务情况、办公场所及代表性案例;
5.律所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书、授权代表证明书;
6.拟派顾问律师简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;
7.律所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展示;
8.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名单库证明资料。
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。
六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
2020年 9 月 17 日 18 时,参选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最终文件提交至比选人,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。逾期将视为弃权。
参选文件提交地点: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419号华晨御园11栋18楼1822(美高梅酒店写字楼)。
七、评审时间
暂定于2020年 9 月 18 日15:00。参选的单位根据比选人安排,到评选现场进行竞选方案讲演(并提供书面材料一份),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419号华晨御园11栋18楼1817(美高梅酒店写字楼)。
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,以上日程、地点如有变动,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。
八、联系方式
比选人:株洲市天元区国信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
地址: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419号华晨御园11栋18楼1822(美高梅酒店写字楼)
联系人:江叶
联系方式:15973333269
附件:参选函 /uploads/allimg/200910/3-20091015363M53.docx
株洲市天元区国信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
2020年9月10日